关于开展“十三五”专项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7-10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掌握《昆明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执行情况,切实保证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充分发挥规划对学校事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对“十三五”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检查。为确保此项任务的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学校第一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全面检查“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重点检查专项规划推进度,客观评价进展成效,总结提炼经验做法,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提出改进对策建议,进一步强化发展规划的导向作用,持续推动各项任务顺利实施,确保高质量完成学校“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

二、检查内容

此次中期检查的内容为8个专项规划的执行情况。包括: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专项规划、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专项规划、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规划、对外合作与社会服务专项规划、国际交流与合作专项规划、数字化智慧校园建设专项规划、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规划、大学文化建设专项规划。

各专项规划实施责任单位(见附件1)应重点对照《昆明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重点工程和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结合各自专项发展规划的发展目标和主要发展指标、主要任务与重点建设项目、保障措施,对专项实施情况及进展成效进行综合梳理和系统分析。

具体检查内容包括:专项规划的主要目标完成情况,规划实施中的主要工作措施,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困难,问题产生的原因,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建议和举措(参考提纲见附件2),各责任单位如实填写《“十三五”发展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

三、工作安排

“十三五”专项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自检自查阶段(2019620日—710日)

各相关单位对“十三五”专项规划的执行过程和完成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形成专项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报告,并于2019710日上午12:00点前,将纸质版《XX规划实施中期检查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发展规划处(行政楼D340),同时将电子版通过OA发送发展规划处徐娟老师。

(二)第二阶段:检查评估阶段(2019711日—20日)

梳理、评估各专项规划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形成学校“十三五”专项规划中期检查评估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落实,根据学校总体要求,按时、保质完成中期检查任务。

(二)突出问题导向。各相关单位要紧扣规划目标任务,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分析、总结“十三五”以来的工作,定量描述和分析“十三五”前期已完成的情况。以问题为导向,找出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发展的主要思路和举措。

 

联系人:徐娟 联系电话:65098297


                                                                                                                                                 校长办公室

                                                      2019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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